智慧園區的建設應從全生命周期進行統籌規劃,重點考慮園區的頂層設計、建設施工、運營管理、平臺生態、用戶體驗和成本效益,制定標準規范、保障和管理體系,實現智慧園區的規劃、建設、管理、運營一體化建設。不同階段介紹如下:
a) 智慧園區規劃:指導園區建設施工方案,充分考慮規劃、建設、管理、運營一體化和園區多系統融合,實現園區內多種業態數據共享、園區與社會資源的融合,提升園區與城市之間的鏈接與效率。
b) 智慧園區建設:智慧園區建設是一項系統性工程,涉及基礎設施建設,使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在園區建設過程中針對監管方、建設方及施工方等不同參與主體進行智慧建設管理,實現管理數據融合共享、管理過程和關鍵指標可視,管理流程協同的一體化管理平臺。
c) 智慧園區管理: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系統產品選型、系統軟件平臺和接口開發,具有工程項目多、類型復雜多樣的特點。充分利用BIM、物聯網、云計算及大數據等技術,實現園區管理數字化、智能化、可視化。
d) 智慧園區運營:搭建園區一體化運營體系,從產業園區運營服務維度進行規范,為產業園區建設、改造、驗收和評價提供運營指導。
e) 智慧園區安全:智慧園區的安全管理應搭建以網絡技術為基礎的園區安全體系,對感知終端、網絡、平臺、應用系統、隱私、合規操作、應急預案等方面進行管理。
1 智慧園區規劃
1.1 一般要求
在園區的規劃階段,通過5G、BIM、大數據、AI等數字孿生技術在萬物互聯、虛實融合、數據驅動等方面的能力優勢,打通多層級的數據孤島和業務孤島,建立人本、互聯、智慧的園區規劃管理和規劃決策全過程體系。
1.2 應用服務軟件
1.2.1 三維輔助規劃服務系統
園區規劃期間宜考慮三維輔助規劃服務系統建設,根據當地政策考慮基于數字孿生實景三維數據建設成果,充分利用虛擬現實技術“所見即所得”的技術特性,實現各種規劃方案的模擬瀏覽,了解擬建物與實際環境的關系,直觀的觀察方案建筑在體量、顏色、形狀等方面與周圍環境是否和諧。通過不同方案建筑的切換,實現方案對比,找出最合適的設計方案。
1.2.2 BIM規劃報建審查審批系統
在園區房建規劃期間,根據當地政策宜考慮通過建設一個直觀展示BIM模型、專業經濟技術指標計算、數據更新迭代,審批信息高度集成,電子化、互動化、可視化、集成化的系統,提升工程建設項目報建管理水平。根據BIM報建的基本業務需求,主要包括對建筑單體、總平面圖模型規整功能、規劃指標審查及自動審查報告的功能、場景三維BIM展示功能、基于BIM設計端軟件導出通用數據格式的功能模塊等。
1.2.3 BIM施工圖審查系統
在園區房建規劃期間,根據當地政策宜考慮施工圖BIM審查系統建設以工程項目審批制度改革為引領,通過合理的標準、強大的軟件和科學的組織機制,將BIM技術應用到施工圖審查業務中,促進行業BIM應用與發展,提高行業智能化、數字化水平。
2 智慧園區建設
2.1 一般要求
使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在園區建設過程中針對監管方、建設方及施工方等不同參與主體進行智慧建設管理,實現管理數據融合共享、管理過程和關鍵指標可視,管理流程協同的一體化管理平臺。其一體化管理平臺主要包括信息基礎設施、智能感知、信息傳輸、支撐平臺、應用服務軟件和用戶決策。
a)智能感知
充分利用物聯網技術和移動應用提高現場管控能力。通過傳感器、攝像頭、手機等終端設備,實現對項目建設過程得實時監控、智能感知、數據采集和高效協同,提高作業現場得管理能力。
b)信息基礎設施
基礎設施主要為平臺和感知設備建立數據通信傳輸得物理渠道。
c)支撐平臺
支撐平臺主要實現園區各類信息數據得匯聚、整合及各業務功能模塊得集成運行,對應用系統提供統一得技術支撐服務。
d)應用服務
應用服務主要包括為園區運行服務得各項系統軟件。
e)用戶決策
用戶決策主要利用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術,對采集數據進行深入分析挖掘,為各級用戶提供數據分析、預警決策服務。主要體現在智能預警、輔助決策、智慧中心、數字孿生大屏展現等。
2.2 信息基礎設施
2.2.1 園區弱電管道
園區弱電管道建設應符合GB 50373、GB 50374的規定,應保證通訊安全、方便接入,并保留一定余量。 園區內弱電管道應首選地下綜合管道方式敷設,當遇有特殊敷設要求的場地,可選用地下專用電纜溝等方式敷設。園區內弱電管道的容量應按照近期、遠期線纜使用需求及備用管孔數確定;在同一路由上,管道應按遠期容量一次建成。
2.2.2 園區弱電線纜
園區弱電線纜建設應符合GB 50311的規定,符合園區信息傳輸網絡的接入要求和終端用戶的容量擴展要求;主干部分的線路介質和設備接口應符合運營商公共通信網絡接入的技術要求;應為園區的配套設施(超市、餐廳、宿舍等)預留數據端口。
2.2.3 園區弱電橋架
園區弱電橋架系統建設應符合QB/T 1453的規定。橋架應依附在建筑物,構筑物上;不宜敷設在腐蝕性氣體管道和熱力管道上方及腐蝕性液體管道下方;橋架的總平面布置應做到距離最短,滿足施工方便、電纜敷設和安全的要求。
2.2.4 機房及設備間
園區機房的設置應滿足設備運行環境、安全性及管理、維護的要求,應包括但不限于進線間(信息接入機房)、園區信息網絡機房﹑安防監控中心。機房建設應符合GB 50174的規定,樓層設備間布局應滿足機柜數量和維護需要,并預留可擴展的空間。
2.3 智能感知系統
2.3.1 通行感知
2.3.1.1 園區一臉通系統
園區一臉通系統建設應符合以下要求:
a) 應實現人臉考勤,提升人員精細化管控的目的,通過人臉考勤應用,杜絕員工代打卡行為,為企業節省額外的損耗;
b) 應實現人臉門禁,需要在有限的時間內通過人臉識別的方式,安全高效的放行權限;
c) 應實現人臉訪客,訪客到達現場后自助在訪客機上進行信息錄入、人臉采集等流程,最終通過刷臉的方式進出園區,為園區的訪客提供更優質更高效的體驗,實現無紙化通行和記錄;
d) 宜實現人臉軌跡,通過園區部署人臉抓拍機,對于照射區域的人臉進行抓拍。通過平臺實現業務應用,包括黑名單布控、人員身份確認、以圖搜圖、人臉軌跡應用等。同時配合其他的人臉識別考勤機、門崗、宿舍、人臉門禁設備,將這些人臉識別應用的數據,形成完整園區人臉軌跡應用。
2.3.1.2 智能交通系統
智能交通系統建設應符合以下要求:
在產業園區內的道路上布置感應線圈檢測器、超聲波檢測器、雷達檢測器、光電檢測器、紅外線檢測器、攝像機(視頻監控)異頻雷達收發機、車輛自動檢測、全球定位系統(GPS)裝置等檢測和采集交通信息;
宜在園區內停車場布置傳感器、智能感知設備,實現車輛信息采集、停車管理、誘導服務。
2.3.1.3 智能卡管理系統
智能卡管理系統建設應符合以下要求:
園區宜根據管理需要,在辦公區域、重要功能場所、指定消費場所等區域,部署統一的智能卡管理系統,實現一卡通;
智能卡管理系統功能宜包括電子門禁管理、智能卡消費管理等;
智能卡可采用實體卡或虛擬卡的方式實現,應具有防偽造、防篡改、可審計、可追述的特性。
宜實現智能卡管理系統的移動化應用,與園區信息化移動應用端深度融合。
00001注:對于開放園區,至少應在園區管理機構部署智能卡管理系統,并引導園區企業部署智能卡管理系統。
2.3.2 能源感知
2.3.2.1 能源監控系統
能源監控系統建設應符合以下要求:
a) 園區內各能耗設備布置智能傳感設備,應通過智能化儀表對用電、供暖、供冷、用水、燃氣、特殊工業用氣體等能源使用情況的信息進行采集和監控;
b) 園區內各能耗設備安裝節能控制設備,應綜合采用綠色、低碳、安全、智能化的能源控制技術,通過BA系統或者能源監控平臺等進行統一的能耗管理和優化;
c) 節能控制設備及大型用能設備的運行情況應進行監控。
2.3.2.2 智能抄表系統
智能抄表系統建設應符合以下要求:
a) 應在入駐企業電能表、水表、燃氣表、熱量表等表計旁安置采集器或集中器,針對各入駐企業的能源數據進行集中遠程抄表;
b) 應在分散的每塊能耗表旁安置一個采集器或集中器,較集中的能耗表共用一個采集器或集中器;
c) 各種計量表宜采用微功率無線通訊技術或NB-IOT、LoRa等通訊技術將數據遠程傳至數據集中器或主站系統。
2.3.2.3 智能微電網
園區的智能微電網建設應根據園區內電網規劃與太陽能、風能等新能源部署,部署新能源發配電系統的分布式電源、儲能裝置、能量轉換裝置、相關負荷和監控、保護裝置等設施,利用可再生綠色清潔能源形成分布式供電,提高供電的可靠性和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量。
2.3.3 環境感知
2.3.3.1 智慧多功能桿
智慧多功能桿應符合GB/T 40994-2021的相關要求,可具備智慧照明、智慧通信、智慧安防、智慧交通、智慧環保、智慧聯動等功能。
a) 智慧照明。應可掛載照明設備和智能照明管理設備,通過智能化設計與精細化管控,支持路燈照明的智慧遠程集中控制、自動調節等功能;
b) 智慧通信。應可掛載移動通信基站服務,支持移動通信王信息覆蓋和容量提升;宜完成公共無線網絡區域覆蓋,用戶實現區域內接入網絡;宜為物聯網系統提供通信鏈接的功能;
c) 智慧安防。應通過監控攝像機、智能感知設備采集人員、物體等圖像信息,支持園區道路、公共安全服務和其他場景的智能化管理和運行;
d) 智慧交通。應通過停車誘導設備協助智能停車;
e) 智慧環保。宜掛載環境、氣象監測設施,支持環境數據的監測采集,包括大氣環境數據、氣象環境數據和聲光環境等;
f) 智慧聯動。宜通過邊緣計算、物聯網模塊、分布式存儲等實現園區實時信息的聯動顯示,包括公共信息向導、信息發布、能源供配服務、一鍵呼叫、空間定位等功能。
2.3.3.2 環境監控系統
環境監控系統建設應符合以下要求:
在產業園區內的各監測點安置水質污染監測儀、大氣污染監測儀、噪聲污染監測儀及傳輸終端設備等智能設備;
部署工地環境感知設備,實現對降塵, PM10(可吸入顆粒物)、噪聲等項目的實時監測,提高對工地污染的管理能力。
2.3.4 建筑設備感知
2.3.4.1 智慧消防系統
智慧消防系統應符合以下要求:
應綜合運用定位技術、二維識別碼、智能終端等技術,將園的所有消防系統、設備以及相關消防組織機構人員進行綜合集成,實現區消防領域的人與物、物與物的互聯互通,形成一個整體消防物聯網,實現各消防要素間的信息共享,為實現消防數字化、協同化提供支撐;
宜通過園區GIS地圖、3D BIM模型的應用,對園區內建筑物、消防監督單位、危險源等監督對象的基礎信息、檢查記錄、隱患整改錄、消防屬性信息、空間屬性等進行管理,實現對消防資源、隱患、緊急事件處理等因素進行分析統計,提供輔助決策。
2.3.4.2 智能會展系統
智能會展系統建設宜在會展中心參展攤位布置傳感器和智能終端,實現快速信息采集與驗證,拓展展品信息推送渠道。
2.3.4.3 安防控制系統
安防控制系統建設應符合GB 50348規定和以下要求:
a) 園區的主次出入口、園區交叉路口、周界四周、建筑物一層主出入口、消防通道、門廳、電梯轎廂、機房、餐飲消費等公共區域應配置視頻監控系統;
b) 園區周界及重點區域宜部署入侵探測報警裝置,無遮攔周界應采用埋地式感應入侵探測系統,有圍欄周界應采用電子圍欄系統,且在建筑物一至二層四周設置入侵探測報警裝置,在建筑物的底層及頂層設置電子巡更點;
c) 園區內應設置安防監控中心,配置相應安保人員,實現監控中心24小時人工職守;
d) 采用聯動控制技術,形成視頻監控、防盜報警、周界報警、電子巡更、電子門禁等安防子系統之間的聯動;并與其他系統(如信息發布系統、應急廣播系統等)構成應急聯動。
2.3.4.4 樓宇自控系統
園區樓宇自控系統應符合以下要求:
樓宇自控系統建設應符合GB 50314的規定。
規范園區建筑中各機電、消防等設施控制系統之間的通信協議及接口。
園區建筑中各機電、消防等設施運行狀況應進行動態監控管理。
2.3.4.5 會議系統
園區會議系統應符合以下要求:
會議系統建設應符合GB 50314的規定。
不同的會議場所應配置相應的會議系統設備,宜具備遠程會議功能。
會議室數量較多的園區,可配置會議室集中管理設備。
2.3.4.6 有線及衛星電視系統
有線及衛星電視系統建設應符合GB 50314的規定,應根據各類建筑內部的功能需要配置電視終端,在宿舍樓內每個房間預留有線電視終端,在餐廳、咖啡茶座等公共休閑場所配置電視終端。
2.3.4.7 緊急廣播系統
緊急廣播系統應符合以下要求:
應急廣播系統建設應符合GB 50314的規定,其中消防應急廣播系統設計應符合GB 51348的規定。
園區公共區域和園區建筑中應布置揚聲器,并與消防報警系統實現聯動運行。
00002注:對于開放園區,應在園區公共區域部署應急廣播系統。
2.3.4.8 信息發布系統
園區信息發布系統應符合以下要求:
信息發布系統建設應符合GB 50314的規定。
園區主出入口應配置信息顯示屏。
園區主要建筑物周邊或室內大廳宜通過顯示屏進行信息引導。
應實現各顯示終端播放內容的統一發布和單獨發布。
2.4 信息傳輸網絡
2.4.1 移動通信網
園區應配合電信運營商建設和優化移動通信網絡。移動通信網建設應符合YD/T 5120、YD/T 2164.3、YD/T 2164.4、DG/T J08-1105的規定。
2.4.2 辦公互聯網
辦公互聯網應滿足園區用戶對帶寬的基本需要,提供足夠的帶寬和可保證的服務質量,并保留一定的余量供突發的數據傳輸使用。網絡核心層設計應具有高可靠性和高可擴展性。
無線局域網建設應符合GB 15629.1101、GB 15629.1104的規定。應基于同一個無線網絡,采用多SSID方案,為各運營商分配獨立的服務集標識(SSID),并預留園區管理所需的服務集標識;應通過VLAN劃分接入到不同運營商的寬帶網絡。
2.4.3 智能化設備網
園區智能化設備網應具有高可靠性和高可擴展性,宜與辦公互聯網邏輯隔離。
2.5 智能創新系統
2.5.1 無人機巡檢
園區無人機巡檢系統建設應符合以下要求:
f) 應具備云邊端一體化。應用5G技術、云端技術,通過手機或PC端對園區施工進度進行查看;
a) 應具備AI視覺。使用神經網絡模型實現目標識別,分析目標狀態是否正常,可用于園區公共設施、井蓋下沉、違章占道等事件分析處理;
b) 應具備路徑規劃。根據現場實地環境,定制最優巡檢路線,適用于電力、道路、安防、工地、應急等巡檢工作。
2.5.2 AI機器狗巡檢
園區四足機器狗巡檢系統建設應符合以下要求:
a)應具備實時圖傳、視覺跟蹤、SLAM導航、3D模擬操控、語音交互等基礎功能;
b)應具備常規巡檢能力??蓪@區內規劃的固定路線進行自動巡檢,通過對回傳的實時視頻流或者抓拍圖片進行智能分析,自動感知園區安防類、治理類以及生產類等場景,代替普通工作人員進行巡查巡邏;
c)宜具備特殊區域巡檢能力。通過人機輔助工作,解決輪式機器人無法適應復雜地形等問題,例如變電站、地下管廊等重要場所,實現園區巡檢區域全覆蓋,降低巡檢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d)宜具備園區接待能力。利用機器狗將訪客從園區入口帶領到指定的位置,并利用語音識別和語音合成技術,實現人機交互,給訪客介紹園區相關信息。
2.5.3 AR眼鏡巡檢
園區AR眼鏡巡檢系統建設應符合以下要求:
a)應具備任務管理。可進行巡檢計劃制定、巡檢任務提醒;
b)應具備實時圖傳。在巡檢過程中發現事件可以立即拍照并實時上傳,形成待處理事件,便于分配處理;
c)應具備圖像識別。對于違停車輛可進行實時識別,查詢用戶信息,及時進行通話處理;
d)應具備語音交互。可通過語音指令對AR眼鏡進行指令下達,進行拍照、文字備注、事件上傳等事項處理;
e)應具備語音撥號??赏ㄟ^語音控制進電話號碼撥號,從而進行語音通話。
2.6 支撐平臺
2.6.1 外部數據接口
根據園區業務及管理等需求,通過數據接口,同政府、銀行等外部系統進行數據交互。
2.6.2 數據資源中心
數據資源中心應滿足下列要求:
a) 應根據園區管理和業務發展需求,構建數據資源中心,建設統一數據庫,實現園區數據自治。
b) 應支持多類型的數據源轉換與連接,包括結構化數據、非結構化數據。
c) 應實現數據共享、數據備份與數據遷移的功能。
d) 應建立數據訪問限制的措施,確保數據只能由應用訪問,并記錄訪問日志,而不能由管理員直接操作訪問。
00003注:數據庫可包括安防信息數據庫、停車信息數據庫、環境信息數據庫、基礎地理數據庫等。
2.6.3 云計算平臺
園區根據自身發展情況,應通過自建或采用第三方云服務商的方式實現云計算平臺,云計算平臺主要包括:
a) IaaS 云服務,通過將計算、存儲、數據庫等資源的云虛擬化,為園區應用系統、園區企業提供相應的計算機基礎設施服務,減少企業基礎設施投入。
b) PaaS 云服務,將開發環境、測試環境和應用部署環境等進行集成,企業可直接在云上進行系統開發,提高園區企業系統開發效率。
c) SaaS 云服務,結合網絡和業務資源,為用戶提供功能全面的管理軟件服務(如客戶管理系統、辦公系統等),企業可直接在云上選擇自己所需的信息服務。
2.6.4 大數據平臺
a) 應采用大數據技術,建設集數據采集、存儲、計算、挖掘、管理和展示等功能于一體的大數據平臺。
b) 圍繞園區主題進行數據建模和挖掘分析,為園區提供真實有效的數據支撐。
00004注:例如將多維度的企業動態屬性與經營數據進行大數據分析,便于園區管理者挖掘有價值的幫扶企業,掌握園區經營動態。
2.6.5 統一身份認證
應整合園區內外部系統,避免各系統間重復建設用戶功能和數據孤島的問題發生。通過系統集中賬戶管理、集中授權管理、集中認證管理和集中審計管理等模塊,實現用戶賬戶的統一、系統資源整合、各應用之間的數據共享和全面集中管控。在用戶層面,用戶一次注冊、認證、即可在用戶完成登錄后就可以訪問所有相互信任的系統。
2.6.6 物聯網平臺
圍繞智能設備運行、運維、運營三方面,利用物聯網技術,將空間位置、樓宇控制、設備運行、環境資源等多種信息有效融合,在一個集成平臺上為園區管理人員提供綜合性、智能化管理的工具類平臺。實現智能感知、智能控制、智能管理,并將跨廠商、跨系統的設備數據聚合后產生新數據,為客戶管理運營提供輔助支持。
2.6.7 統一運維監控平臺
應針對高要求的分布式、動態化以及敏捷環境提供應用性能監控解決方案。通過監控、故障排查、性能診斷、業務分析等功能,極大的提升應用可視化、縮短根源問題定位時間。
2.6.8 統一應用審計中心
支持統一對各業務系統的審計結果進行展現。應支持日志預警、事前預警、事中檢測、事后倒查。應支持各業務系統接入安全審計后,產生的登陸、查詢、各類增刪改的日志有依可尋,增強系統安全性。
2.6.9 統一日志管理平臺
a)應提供統一的日志收集、處理、分析、展示平臺。
b)應提供統一模型,適配多種行業和系統;
c)應提供平臺化服務:無需部署、直接接入,一站式日志處理;
d)應提供項目化服務:
e)應提供動態組裝、簡易應用;
f)應提供封裝入口和出口,屏蔽內部差異,對外部應用透明,滿足多方不同的日志業務需求。
2.6.10 統一消息平臺
應提供統一消息轉發和存儲服務,實現整個平臺中各業務系統消息類型的適配和信息交換。
2.6.11 地理信息支撐
a) 應采用地理信息支撐技術,基于園區基礎地理數據庫,實現園區地理信息的服務發布、共享交換等功能。
b) 應提供園區地圖瀏覽、地名查詢定位、路徑分析等在線地理信息服務功能,為園區應用提供統一地理信息服務。
2.6.12 園區人工智能算法中心
應建立以人為中心的場景智能、多能力協同、海量智能服務共享開放的技術體系。
宜提供語音合成、實時語音轉寫、離線語音轉寫、語音聽寫等開放共享能力;
宜提供人臉識別、車輛識別、OCR通用識別等開放共享能力;
宜提供機器翻譯等開放能力;
宜提供NLP自然語言處理的開放共享能力。
2.6.13 應用集成
a) 應提供統一應用門戶,實現園區內各應用系統的統一門戶管理,實現統一認證管理及權限管理,統一消息及日志服務等;
b) 應提供應用服務集成,統一園區各應用系統的服務接口規則,并按需提供不同程度的應用功能封裝,實現對園區應用服務的統一管理。
2.7 應用服務軟件
2.7.1 策劃管理系統
2.7.2 數字化監管系統
通過新一代技術構建園區內工程項目數字化、共治化的數字化監管平臺,實現對建設過程“人、機、料、法、環”各種現場數據的實時在線監測。
2.7.2.1 綜合管理系統
系統主要由園區建設工程一張圖、現場管理、協同辦公和移動辦公四大功能板塊構成。
a) 工程一張圖應在園區地圖上展示園區內所有工程的基本信息;
b) 現場管理應體現各業務系統所需監管數據和數據采集狀態;
c) 協同辦公應實現園區管理部門與各項目組和檢測、監測等相關單位的日常事務流程和互動;
d) 移動辦公應為園區內項目參建方提供移動辦公服務。
2.7.2.2 質量監管系統
系統主要從工程質量監督注冊到交竣工驗收備案整套流程進行規范化管理。
a) 應包括監督登記、任務分派、監督交底、監督計劃、監督日志、執法檢查、執法處罰、工程驗收、投訴及信訪處理、質量事故調查處理、應急處置等;
b) 工作流程宜設置最遲完成時間,超出規定時間的會記錄在案,與考核掛鉤,便于內部管理。
2.7.2.3 安全監管系統
系統主要實現園區內工程項目安全監督工作全過程規范化管理。
a)具體流程應包括監督登記、任務分派、監督交底、監督計劃、監督日志、執法檢查、執法處罰、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應急處置等。
b)宜幫助園區實現對園區內工程建設項目過程中起重機械、深基坑和高支模等危大工程進行數字化監測及監管。對現場工程數據實時自動采集進行分析,對超出預警范圍的異常情況實時報警,例如,深基坑位移數據等。
2.7.3 項目建設管理系統
系統的主要具備項目總覽、項目進度管理、協調會商、督查督辦、統計分析等功能。
a)應具備“一張圖”總覽到項目各維度匯總信息能力,直觀展示年度重大項目總體情況、已開工項目和超期項目,以及每個項目具體位置,在圖上點擊各項目可顯示項目具體情況。
b)應具備進度管理能力,涵蓋項目詳情信息、項目倒排工期、月報等內容。
c)協調會商主要記錄政府召開會議部署的工作和落實情況。
d)督查督辦與政府督查室協同聯動,顯示政府督查室針對重大項目下發的督查單及各單位反饋情況。
e)應具備統計分析展示能力,包括項目屬性統計、主責單位統計、任務超期統計、累計在建面積統計、建設規模統計等。
2.7.4 BIM智慧建造管理系統
根據當地政策及BIM推行制度,宜基于CIM平臺的BIM智能建造管理平臺,將BIM、物聯網、大數據、云服務、移動互聯等新技術集成融合,通過統一標準、統一平臺和統一管理,實現工程建設項目全生命鏈的信息互聯互通和高效協同,初步形成園區建筑產業互聯網體系,實現工程建造全過程數據互聯共享,提升行業監督管理、產業分析研判能力水平。
推動建筑信息模型(BIM)和城市信息模型(CIM)互通相融,應建立健全與智能建造相適應的政府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監督管理體系。
2.7.4.1 項目全生命鏈一體化系統
宜建立項目全生命鏈一體化平臺系統,支持基于BIM技術標準化部品部件庫建立,加快新型建筑工業化與高端制造業深度融合,搭建建筑產業互聯網平臺。
項目全生命鏈一體化平臺應具有以下功能:
a)基于BIM技術的一體化管控
應通過基于BIM的項目全生命周期過程管控,多參與方信息共享,消滅項目不確定性,增強項目可視化管理,提高信息傳遞效率,降低出錯概率,從而保證項目管理的經濟價值和社會價值。
b)設計采購生產施工業務整合
應在傳統工程項目管理模式上,對設計、采購、生產、施工部門之間進行緊密整合,提高各階段的業務銜接、數據共享。
c)數字化管控
系統應通過統一BIM編碼、項目編碼、質量問題編碼、安全問題編碼等,實現各專業的數據傳遞及上下游專業的信息共享,通過BIM模型與進度計劃、成本等關聯,達到項目數字化過程管控。
d)項目業務統一,多方協同共管
應涵蓋項目全生命周期、主投資方與項目管理方、代建方、咨詢方、設計方、施工方、監理方等多方的協同參與平臺,統一對客戶、營銷、商機、合同、項目、資源、設計、生產、采購、施工等進行管理,實時自動關聯多方業務數據,使項目管理者快速獲悉業務項目進度、更好地實現業務全面管控。
2.7.4.2 政府監督管理系統
根據當地政策,宜建立項目監督管理系統,應具備以下功能:
a)可視化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基于BIM技術,通過BIM模型錨點分類標識,可直接定位問題所在位置。
b)監督施工進度,掌控項目全局
結合BIM技術的應用,將實際施工進度模型與計劃進度模型可視化對比,達到可視化工程進度管控,可直觀查看工程是否滯后,并分析滯后原因,確保工程按時完工。
c)透明施工,實時監管
通過互聯網,使建設主管部門通過手機APP或PC端,實時了解施工現場的進展情況,做到透明施工。
2.7.5 智慧工地管理系統
針對傳統施工現場管理勞動密集和管理粗放特點,應用新一代信息技術對工程精度、質量、安全及環境監測等協同監管,實現硬件感知系統的業務替代,提升數據智能采集能力,實現項目管理可視化和智能化。智慧工地管理可具備如下建設內容:
應具備工地數字巡查。巡查過程及整改過程全部留痕,限期未完成整改系統預警提醒,形成完整的質量安全巡查業務閉環。
應使用用工實名制管理。根據國家對建筑工地用工實名制管理要求,應具備項目作業人員信息記錄管理功能,記錄數據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姓名、性別、民族、出生日期、戶籍住址、證件類型、證件編碼、工種(職務)、聯系方式、進出場時間、勞動合同、工資發放等。教育培訓記錄信息應包含但不限于:課程名稱、培訓類型、培訓人、培訓時長、培訓單位等;
應具備未戴安全帽識別。動態識別工地人員是否佩戴安全帽,記錄抓拍未佩戴安全帽人員的圖像,立即發出告警并通知管理人員及時跟進處理,提升工地作業區安全規范工作水平。
應具備管理人員在崗監測。
應具備塔吊安全監測。
宜應用重型機械操控身份認證。
宜具備混凝土澆筑規范。應具備大型運輸車輛未加蓋治理監測。
宜具備亂堆物料治理。
宜具備渣土違規傾倒治理。
應具備大型運輸車輛治理。
應具備工地揚塵監測。
施工現場應具備未穿反光背心監測。
應具備未戴安全帶(扣)監測。
應具備水電路施工監管。
施工現場宜采用噴淋、霧炮、機動灑水車等措施實施降塵,實現環境監測設備與現場降塵設施智能聯動。
當項目存在高大模板支撐體系時,應采用高支模監測系統。
2.8 配置要求
不同功能定位智慧園區的規劃基本配置要求見附錄1.
2.9 數據接口
園區應實現自身管理和運營服務平臺與市級平臺的數據對接,按照全市統一的數據和接口標準,實現與市級平臺的數據互通。
3 智慧園區管理
3.1 一般要求
園區建設是一項系統性工程,涉及基礎設施建設,以及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系統產品選型、系統軟件平臺和接口開發,具有工程項目多、類型復雜多樣的特點。充分利用BIM、物聯網、云計算及大數據等技術,實現園區管理數字化、智能化、可視化。
3.2 園區治理
3.2.1 綜合安防管理平臺
綜合安防管理平臺,為園區提供全數字化、開放式的綜合應用系統集成平臺,能夠實現園區內各安防子系統間相互集成、報警聯動信息集成,以及控制信息的統一發布和管理。
a) 應可以聯動視頻監控系統、入侵報警系統、出入口控制系統、電子巡查系統、訪客管理子系統、停車管理系統、無線對講系統及火災報警系統。
b) 應提供應急管理,對園區內安全、環境、自然災害等緊急事件進行管理,提高應急防范、救援和保障能力,其主要功能宜包括應急事件的定位、應急設施調度和管理、應急預案管理等。
3.2.2 能源管理平臺
園區能源管理平臺采用采樣監測技術、通信技術和計算機硬件,對園區內用能單位和建筑物能耗數據實時采集、匯總、預測的節能管理系統。達到加強能耗數據質量控制,開展能源設計、能效水平對標以及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
a) 應提供數據實時監測。實現對各級載體園區、企業、建筑等,多種能源介質水、電、燃氣、蒸汽、煤等,多類運營參數溫濕度、壓力、出氣量、二氧化碳濃度、供回水溫差等的產、存、耗全過程的實時監控。
b) 應提供能耗地圖。方便查詢園區各企業、建筑的能耗信息、用能設備運行狀態、新能源儲能系統運行狀態等,實現能耗監測、統計分析、能效分析、超標預警功能。
c) 應提供能源計費相關功能。為用能終端提供遠程查詢、繳費、提醒等能源供給服務。
d) 應提供能源設備的遠程智能運維功能。
e) 應具備與樓宇自控、視頻監控等相關系統集成能力。
f) 宜提供針對多能互補綜合能源的模擬測算及運行優化功能。
3.2.3 倉儲管理平臺
倉儲管理平臺為園區的貨物流通和倉儲提供便捷。可聯合領先的倉儲企業,為園區內的企業提供快速高效的貼身物流服務,共享倉儲資源,發揮資源效率。
應提供倉儲、庫存管理服務。
應提供入庫、出庫管理服務。
應提供車輛與人員管理服務。
應提供車輛與貨物出入園區管理服務。
宜提供智能補貨調度管理服務等。
3.2.4 綠色雙碳管理平臺
綠色雙碳管理平臺,建立統一數據信息共享體系,促進監測管理信息綜合分析和應用。通過技術創新、能力突破,建立水環境管控體系、噪聲智能監管體系、產業碳排放管控體系,全面提升污染源監測技術水平和管理效能。
1、水環境智慧管控系統
應匯聚空氣質量、水環境監測、監管對象信息等數據信息,采用可視化分析方式展示園區當前生態環境態勢情況,并接入歷史數據實現趨勢或預測分析。
a) 應對環境監測數據完成分析、發布,超標預警,包括空氣、水環境。
b) 宜建設水質異常預警,利用流量計、液位計、水質監測儀等傳感設備,實現管網水質的動態監測,實現對管網在線實時監控、預警、仿真模擬分析,在管網運行數據異常時快速進行事故溯源、追蹤和預警,提高應急響應速度和處理能力。
c) 宜實現水質污染物精準溯源,通過構建新型水質概念FOM和系列水質指紋參數,建立常見污染源水質指紋庫; 將重點污染源工況大數據成果與水環境質量監測、監管、預警相結合,構建有機分析預警體系,實現污染物實時預警溯源,識別主要污染類型、來源。
d) 宜實現園區排污貢獻智能分析,結合等標負荷法與貢獻率測算模型等模型技術,深度解析不同空間尺度各污染源的污染負荷以及貢獻率,確定各片區主要污染源、污染物與污染空間分布特征,實現對不同片區不同污染源類型的分類管控。
2、噪聲智能監管系統
噪聲監管是城市環境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目前信訪投訴案件中一半以上都是噪聲問題。宜建設園區噪聲監管地圖,通過建立大數據模型,實現網格的高空間分辨率的實時噪聲地圖,通過對噪聲高地圖進行分析,識別重點區域、重點時段,有針對性地進行噪聲監管。
3、產業碳排放管控系統
宜基于大數據針對工業園區產業減污降碳進行分析,產業鏈的解析,分析整個產業鏈上的污染物、碳排放和能源結構,從而為區域的減污降碳提供決策支持,實時監測、動態核算重點企業的碳排放量。
3.2.5 公共基礎設施管理平臺
公共基礎設施管理平臺應對硬件設施、云計算平臺、數據中心、大數據平臺等信息化基礎設施的集中建設和管理。為園區內企業提供辦公所需的IT、網絡相關設備的租用服務,節省基礎設施重復投資,降低能耗。
3.3 公共服務
3.3.1 智能客服平臺
宜建設智能客服平臺,提供7×24小時不間斷的智能化服務:
a)應結合園區現有業務系統,收集園區報事報修、咨詢問答、辦事流程等信息,構建智能客服語義知識庫;
b)應支持多輪對話,精準定位問題,提升答案準確性;
c)應具備機器學習能力,越用越聰明,不斷提升回復質量;
d)輔助人工客服快速填寫工單、智能問答和智能分派工單,提升客服效率。
3.3.2 停車管理平臺
應建設面向園區車輛管理、停車場管理的管理平臺:
a) 應提供交通信息的收集、處理、發布、交換、分析。
b) 應提供智能停車場服務,實現車輛統一停車管理、電子支付、智能監督管控和停車引導、充電樁管理運營等功能。
c) 智能處置
3.3.3 醫療管理平臺
宜建設智慧醫療管理平臺提供如下服務:
a) 應提供醫療信息服務。
b) 應提供預約掛號服務。
c) 宜提供電子病歷查詢。
d) 宜提供支付訂單查詢。
e) 宜提供檢查報告查詢下載等功能。
f) 智能醫療助手,輔助醫生診斷
3.3.4 公寓管理平臺
宜建設智慧公寓管理平臺,打通公寓租賃運營端、服務端、物聯網端的租賃產業互聯平臺,并利用全方位管理服務賦能公寓企業,實現員工在線、租戶在線、服務在線、管理在線,助力管理者提高運營效率,豐富服務內容,提升服務質量。
a) 應提供智能控制功能。通過對接主流 IOT智能設備,實現智能門鎖、水電能耗動態管控和預警,打造差異化租住體驗。
b) 應提供在線看房功能。租客端APP、官網、小程序等多種渠道,VR、視頻、圖片等多種展示方式,深度專業閉環在線找房、在線簽約、在線支付、在線維修等租房業務流程。
c) 宜提供在線簽約功能。集成電子簽名系統。通過實名認證、云端證書、公證保全措施,保障合同簽署合法有效;提供金融級別的、 全面安全保障,確保合同無法篡改。
d) 宜提供云招租功能。將房源信息通過各種渠道分發,并高效統一管理,降低營銷人力成本,提高營銷轉化率和效率。多渠道精準分發,快速觸達更多目標用戶。
3.3.5 辦公管理平臺
宜建設辦公服務共享平臺提供各類辦公資源與辦公軟件(包括辦公位、會議室、辦公家具以及云桌面、OA系統等)共享服務。解決創新企業辦公資源不足問題,降低時間和人力成本,提升園區辦公效能和組織效能。
應提供設備開關集中控制。鎖定最舒適溫、溫度。定時開閉,審核使用,利于節能減排。遠程管理,可遠程統一關閉。
應提供智能會議室。手機一鍵控制窗簾、幕布、投影機等設備打造。會議中自動調節燈光、窗簾、投影機、吊架、幕布、空調燈,不需要辦公室人員操作。
應提供智能監控。管理層、敏感部門進出可控可查,保障資料安全;攝像頭直連管理人員辦公設備,可隨時監管;同步連接門口攝像頭,閑雜人等無法進入。
應提供數字檔案管理系統。對文檔、照片、視頻等各類素材做了統一的分類管理,設置不同級別的管理權限。
宜提供情景控制??梢詫崿F會議模式、午休模式、工作模式、下班模式等多種場景,方便實用,省電。一鍵式聲音控制或聲音控制燈光調節、空調開關,幕布及窗簾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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